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宋渊欢之 > 正文 第一百六十四章又遇熟人
人子孙的,判徒刑三年;
    对被略卖人的身体造成伤害的,按强盗法处置。
    天佑王朝的强盗法很严厉,为首者一般就是死刑。
    这两人一看就是对当朝律法熟知的人。
    因为拱司卫那人不在,两人估计还是耍了点小心思。
    宋欢没有戳破,因为她并没证据。
    那些人冒着风险去专门拐有钱人的孩子去做别人的奴婢?
    她不信。
    背后的真实情况,怕不是如此简单吧?
    一连五天,雀门的人都没有消息。
    徐大人身为刺史,不可能一直在这里等着,后续还有很多事情需要处理。
    而且也即将有新县令上任。
    而宋欢等人也终于能重新踏上征程。
    宋欢几人也在会稽郡的一个村庄里发现了玉米。
    不过,因为它来自外国,当地人把它称之为“番麦”。
    玉米对土壤要求不十分严格,土质疏松,土质深厚。
    它与传统的水稻、小麦等粮食作物相比,具有很强的耐旱性、耐寒性、耐贫瘠性以及较好的环境适应性。
    所以当地百姓除了种植水稻以外,也会留出相较贫瘠的土地种植番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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