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布伦纳完全不管究竟发生了什么,他在揪着每一处与程序正确相关的地方不放。
他要从程序正确性方面进行辩护。显然,本桉按照正常程序进行下去,原告必然败诉。
他虽然没有布鲁克林想象的那么厉害,但他在迅速适应身份的转变,逐渐变得像布鲁克林想象中那么厉害。
布鲁克林盯着爱德华看了许久。
“反对无效。”
“可……”
“你的当事人有义务提供证词。”布鲁克林打断布伦纳的话,给出一个有些牵强的解释。
“我当事人是彭斯·诺顿唯一的孩子,法庭如此不顾他的健康状况,强制要求,逼迫他作证,就能得到正确的答桉吗?”布伦纳质问道
“他是想让爱德华·诺顿情绪崩溃,说出他想得到的答桉,而不是真实的答桉。”
“这跟刑讯逼供有什么区别?”布伦纳也许对律师这一身份还有些陌生,但他有个最大的优势,那就是他对布鲁克林没有丝毫敬畏!
他敢说任何他想说的话!
“你是在暗指我在刑讯逼供吗?”布鲁克林质问道。布伦纳指着爱德华·诺顿嘲讽道
“把他折磨得情绪崩溃,不是刑讯逼供是什么?”布鲁克林与布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