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背着她窜梭于树木之间,大概用了半个小时才到的这间木屋。
连这是哪里都不知道,连路都找不到,周围还有野兽出没,所以,即使木屋门不锁,她还是不敢逃,只能这样乖乖地呆在木屋里。
他回来了,带回一只野鸡,还是活的。他在矮柜下一阵翻腾,找出一根绳子,栓住野鸡的一只腿,又出去了。两分钟后再进来,他洗了手,随便那么一擦,把铁盆里泡着的筷子捞出来往桌子上一放,铁盆里的水倒掉,揭开锅盖,拿铁勺把锅里的肉捞出一大半装进铁盆里,摆到桌子上。
锅从火上拿下去,填了木柴,坐上烧水壶,他又去翻腾那个矮柜,出来了一双筷子、一只中碗、一个盘子,外加一瓶酱油。弄完这些,他往桌前一坐,拿起筷子,“吃吧。”
叶梅迟疑地把桌上离自己最近的盘子拽到面前,“这是晚饭?”连个主食都没有,看来是要吃肉吃到饱了。
他点头,拿过唯一的中碗,夹了一大块儿肉进碗里,用匕首剔肉吃。
做为肉票,哪能有太多的要求,再说对方都炖肉给她吃了,她哪能不知足。她挑了个瞅着最小的骨头肉夹进盘子里,等肉的热气散了一点,埋头吃起来。拿肉当饭吃,她这是第一次。不过,这肉真的很好吃,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