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与萌娃的文艺生活 > 正文 104、让人死不瞑目的合约
15年,唐霜看得心火往外冒。
    然后是后面一段,唐霜该心肌梗塞了——
    “公司抽取艺人之演艺收入的60%,作为公司辅助艺人、并致力于推广艺人在演艺事项上之发展、及代艺人安排事项之必要开销(经纪佣金)。”
    “在合约的前五年内,公司将给予艺人每月人民币三千元作为保底工资。在第二个五年内,公司将给予艺人每月人民币五千元作为保底工资。在第三个五年内,公司将给予艺人每月人民币一万元作为保底工资。保底工资在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支付给艺人。”
    这简直是吸血!
    要知道,演艺圈里一般是20%到40%的收益上交公司,而唐蓁竟然高达60%!
    唐蓁参加的所有活动全是公司安排,也是公司来审计,换一句话说,就是参加什么活动,一次活动赚了多少钱完全公司说了算。另一方面,唐蓁是三人组合,每一笔收入要三个人来分,比如一次活动赚了三万块钱,那么按人头分,唐霜占三分之一,就是一万,再扣掉60%,就只剩下4000。
    至于所谓的保底工资,聊胜于无,对于唐蓁这样的艺人来说,花销太大,这点工资不够塞牙缝。
    然后到了关键的,关于合同的解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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