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杀机。
果然,在一审后,法院判郑日强需赔偿死者家属102万。
郑日强不服,提出上诉。高明改变了策略,寻找目击证人,去交警和送快餐的总部调取了相关录像,在二审庭中他说:12点1分,我们看到了大爷出现的画面,12点31分,我的当事人救助大爷,而多名目击者证实,大爷已经躺着地上十几分钟,也就是说,大爷被撞是12点20分左右。而根据录像和我们的资料,我的当事人,12点20分前后的10分钟内,都在离案发地6公里以外,特别是12点20分,我的当事人在距案发地6.5公里外的“国贸大厦”送餐,有录像为证,他哪有可能撞倒老人?
既然我的当事人没有撞到老人,就没有救助的义务,也没有什么见死不救。
现在,社会风气导致老人跌倒,外人不敢扶的事,生怕被讹上,这就是活生生的例子。我倒要问,起诉者你们良心何在?一审法官你的导向何在?
我们不能容忍这种事情发生,准备反诉,要求死者家属赔偿取证、误工等费用2308元,精神损失0.99元。
高明赢得了一阵猛烈的掌声。
针锋相对。
郑日强这边开展了调查,那边也没有闲着,将那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