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一边翻成“对价”(翻译美国法时,这个词要翻成“对价”)
“Mutual-bes”普惠原则,讲究的是“大家在国际贸易中互有好处,总量权衡差不多,就可以坐下来谈,交换配额,对等关税,如何如何”……
具体细节太繁琐,用一个简单的例子就可以理解:好比2015年之前,中国每次被美国控诉知识产权保护不利时,商务部的人都拿:你看,你们美国的玉米、大豆又滞销了,波音飞机也在空客的竞争中没什么优势。
我们承诺不在豆油领域反转基因,玉米也多买你点儿,你用这个条件去说服DEEP-SOUTH七州的参议院们,在表决是放过我们的知识产权问题。然后,我们的国营航空公司动用行政引导,多买波音不买空客,这事儿就过去了。
在中国被认为是“非市场经济国家”时,这一招是常年可用的,一直要用15年。
可是,一旦时间过了,中国被认定已经要转为市场经济国家了,没有“非市场经济国家待遇”这个保护伞后(“非市场经济国家待遇”是好的,是一种有待,可以确保你不太规范的时候也不被国际处罚,可以交“保护费”通融)事情就没那么简单了。
“Reciprocal”,也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