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听懂。
事实上,以古勇将早年的留美学历,跟冯见雄说英文当然是没有问题的。
“reciprocal”这个词,在WTO语境中,严格来说必须翻译为“对等原则”。
WTO条款原文中,描述“市场经济国家待遇”的原词,是“Reciprocal&Mutual-advantages”(对等,及互利)
而描述“非市场经济国家待遇”的原词,才是“Mutual-bes”(互惠/普惠)
冯见雄说英语,就是在强调这里面的区别。
虽然,中国的司法英语翻译一直比较渣,所以十几年来都没意识到这里面的差异。
不信的看官,也可以当场求证:哪怕到了2018年,去网上打开百度翻译,甚至谷歌翻译,选英翻中,无论哪家,把“reciprocal”输进去,照样翻成“互惠”,看不出和“Mutual-bes”有什么区别。
可是在英语里,这是大有区别的。
就像精深法律之道的人,都知道siderration这个词,在描述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的司法时,必须一边翻成“合意”(比如翻译德国法的时候,遇到这个词要翻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