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虞美琴因为需要立刻组织反驳,所以没时间搭理她了。
马和纱只能把疑问暂时摁回肚子里。
不过,看台上的少数记者,也不都是草包。
比如,当初一审时第一场来采访过的那个外行女记者,和那个她经常追着求教的“资深懂行旁白君”卢哥,这次也依然到场了。
“卢哥,如果那个杜丘明成功证明马和纱所应承担的责任不是‘违约责任’,而是‘缔约过失责任’,那又会有什么后果呢?杜丘明为什么要这么费尽心机争这么一个看起来无伤大雅的名分呢?”外行女记者如是问。
“什么叫无伤大雅的名分?你懂个屁!这里面的门道……嘶,阴险着呢!”被称作卢哥的解说君如是答道。
……
“缔约过失责任,通俗但不精确地解释一下,大致就是指‘合同/契约都没成立,或者自始无效了之后,其中一方依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比如你卖我个房子,合同签好了,我也交了10万定金,最后你反悔不卖了,那你承担的就是违约责任,把10万定金还我,再多赔我10万,这事儿就了了。如果我要强制你履约,法律是不支持的。违约责任的追究,如果有条款约定,就只能按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