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兼从轻’——赏,可以溯及既往,而罚,不可以溯及既往。
我相信,普通的股民和社会舆论,对于法治的核心理念不会了解得这么深刻的。那些喜欢钻空子贪小便宜的雇员,其实也没几个真正懂法治化管理公司的真髓。这样的掩护,已经足够用了。”
“赏溯及既往,罚不溯及既往?能说具体一点么?”马风和蔡重信异口同声地问了这个问题。
事实上与会的其他听证高管,也对这种说法很感兴趣。
因为冯见雄提供的,是一种显然超出06年互联网公司架构的新颖管理理念——是一种多年后巨头们被不断变化创新的商业模式折磨到不要不要的之后,用血泪总结出来的。
搁15年后,这些都没啥新鲜的,但放在2006年,却足够让人开眼。
“很简单——比如,我用陈天乔的盛达公司举例好了。假如今天盛达要整改他们的文学网站,不光卖订阅,还卖IP。然后在运营人员的精心运作下,某些作品的盗BAN点击量非常高,百度搜索热度指数非常高,形成了一定的IP价值。
而在公司此前订立的KPI考核奖惩中,并没有对一本作品的百度热搜指数进行评价,也就是说不会因为这个指标做得好而给相应的运营、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