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美。
最重要的是,现在并不是吃野兔的好时节,此时的兔肉又紧又柴,远不如秋末初冬储膘时候的肉厚油水足。
这也正是荣炳华可以设计,将这个野兔留给夏月初的目的。
但是一块兔肉入口,邓建丰双眼圆睁,瞳孔也瞬间放大,脸上露出不可思议的神情。
他胡乱咀嚼几下吞掉口中的兔肉,另外夹了一块再尝,还是令人难以置信的好吃。
台上其余六个人,也几乎都露出跟邓建丰相似的神色,面露惊讶,下颌下意识地上下活动,一时间安静得只听到咀嚼的声音。
邓建丰最先从惊讶中回过神来,他夹起一块带着兔肉仔细端详,却并没有放入口中,反倒抬头去问夏月初:“平时吃兔肉,都是去皮烹制,你为何会选择烫掉兔毛而保留兔皮呢?”
“回大人的话,春夏之交,野兔比较干瘦,去皮炖煮难免会肉干发柴,而保留兔皮的话,就会连皮下的油脂一并保留下来,经过炒制和炖煮,这些油脂会渗入肉丝之中。”
邓建丰听得连连点头,将兔肉放入口中再细细拒绝品尝。
果然如夏月初所说,兔皮软中带弹,兔肉瘦而不柴。
每一块肉都吸饱了油脂和汤汁,咬下去鲜嫩劲道,汁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