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玄幻小说 > 落魄妻主(女尊) > 正文 第23章
复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无法相,亦无非法相。何以故是诸众生若心取相,则为著我人众生寿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众生寿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众生寿者,是故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以是义故,如来常说:汝等比丘,知我说  法,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第七品  无得无说分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耶如来有所说法耶”须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说义,无有定法名  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亦无有定法,如来可说。何以故如来所说法,皆不可取、不可说、非法、非非法。所以者何一切圣贤,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
    第八品  依法出生分
    “须菩提于意云何若人满三千大千世界七宝以用布施,是人所得福德,宁为多不”须菩提言:“甚多,世尊何以故是福德即非福德.,是故如来说福德多。”“若复有人,于此经中受持,乃至四句偈等,为他人说,其福胜彼。何以故须菩提一切诸佛,及诸佛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法,皆从此经出。须菩提所谓佛法者,即非佛法。”
    第九品  一相无相分
    “须菩提于意云何须陀洹能作是念:我得须陀洹果不”须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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