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青花瓷器里的官窑器和民窑器仅能从纹饰上加以区分,同工艺水准、青料类型就没关系,器物底部也没有“款识区别”。
原因是从元延祐元年(1314年)开始,元庭明确规定:双角五爪龙纹及麒麟、鸾凤、白兔、灵芝等图案,臣、庶不得使用!
谁用谁杀头!
至于那个“等”是啥意思,大概就和“其它违反本规定的其它情况”、“最终解释权归xx所有”一个德行。
就是这条规定的原因,凡是有禁用纹饰的元代青花器,不是官窑自个烧,也是民窑受命生产的官窑器。但不画这些纹饰的元青花瓷中,也应该有相当一部分是官窑器。
这就麻烦了,因为“有”是官窑,“没有”它未必不是官窑,后者情况要是出现,除了“烂货”,就得靠猜!
更有意思的是:五爪龙皇家专用,那爪少一点呢?
换在明朝和辫子朝,“少点的”大概能算“蟒、蛟”,臣能用,比如王爷们,但草民们估计用不了。
但元代不是:来个元青花龙纹大罐,一看四爪的。
高兴吧?
高兴!
龙哦,妥妥的官窑……
错了,不妥,有毛病!
元青花中的三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