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肌肤,在帐帘缝隙透进的光线里,呈现娇艳的粉红色,是比连心手镯幻化的臂环更惊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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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到晌午十分,锦璃才被御蓝斯抱着,飞过了大片荒漠,追上狼族大军!
马匹不够用,她的马被伏瀛骑了去。那一身黑袍的老头儿竟仿佛没有看到他们,自顾自地随着在黄沙里恢弘如龙的队伍前行。
“骑马不舒服,还是本王抱着舒服!”
御蓝斯摆出如此绝妙的好理由,她便……只能赖在他怀里。
宏大如垂云的羽翼,飞过队伍上空,落下的影子,引得众人都仰头看上来。
锦璃已然没脸见人,赧然埋首夫君怀里,双颊如半空里那一轮火球似地烈阳,又烫又红。
御蓝斯从容优雅地挥动羽翼,跟上前面的轩辕苍,在半空里和他打了声招呼。
寒暄之后,见锦璃娇羞地缩成一团虾子,他心里就柔柔软成一团,宠溺一笑,在她额上轻吻,抱着她越飞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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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日后,狼族大军出了沙漠。
苏世韬与李侧妃带着军队,在沙漠边镇恭迎着。
御蓝斯横抱着一袭雪白丝袍的蒙着白丝头巾的锦璃,那样子,如贵雅冷傲的魔,从天宫劫掠了仙女,从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