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说残留在地面上的血迹,已经浸入到了泥土当中,但是怎么可能会一点很久都没有留下呢,会不会
我的心里顿时就产生了另外一种想法
会不会是血液被这里的泥土吸收掉了,
不得不承认,这是一个过于大胆的猜想,同样在没有得到任何事实依据的前提之下,我是不可能确定这个结论是否成立的,
于是我想到了一个最简单,并且恐怕是最行之有效的办法了,
这个办法就是此时我闭上嘴,然后尽可能地活动自己的口腔和舌头,来刺激自己的唾液腺来分泌大量的唾液,不过这些唾液可不是要咽到肚子里的,而是要吐到地面上的,
虽然这种随地吐口水,吐痰的行为十分的不文明,但是眼下“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既然要当婊子,就别想着再去立什么贞节牌坊了,能够得到自己想要得到的结果就已经十分的不易了,还去在乎这些细节做什么,
等想完这些,口中的唾液已经分泌的差不多了,于是我猛地一用力,将口中的唾液用力的啐到了地上,
做完这一切之后,我便立刻将自己手中的手电筒光线照到了自己刚刚吐得那摊唾液上,仔细地观察着接下来的变化,
但是正是印证了一句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