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美利坚农场主 > 正文 第九十六节:灭兔行动
来到了农场,准备在这里定居。”罗恩把手上的兔子交给弗朗克,然后抱起小男孩:“叫叶牧叔叔。”
    杰米有些怕生,怯生生的叫道:“叶牧叔叔。”
    “哎。”叶牧点了点头,说:“杰米的学校联系好了吗如果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告诉我。”
    “已经联系好了,在帕克小学。对了,田里的兔子忽然多了起来。您叫汉克留意一下。”罗恩说道。
    “好的。”
    在田间的机耕道散步,没有走多久叶牧就看到一只锈褐色皮毛的半大兔子从麦田里钻出来。这是最常见的一种美洲兔,白靴兔,又名雪鞋兔。白靴兔冬天的时候是雪白色的皮毛,冰雪融化到了炎热的夏季,它们身上雪白皮毛也就随之变成锈褐色,这是它们的自我保护措施。它们主要是夜间活动,白天看到它们的身影,这说明农场里的兔子数量已经到了一定程度。
    叶牧拍了拍身边的阿拉斯加的脑袋,一手指着兔子:“上”
    的阿拉斯加一脸茫然,倒是以二著称的哈士奇一狗当先冲了出去,但是很可惜的,野兔跑得太快,没有抓住。
    白靴兔每一年会生四胎,如果气候环境合适,也就是少雨的年份里,这种兔子的存活率是相当高,特别在没有天敌的环境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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