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首的络腮壮汉看了眼蔡姆,又扫了眼桌子上排列有序的十枚金币,思量片刻后攥住金币,算是接受了委托。
他们是刀口舔血的佣兵,做的就是人肉生意,说的简单粗暴点就是杀人。只要你有足够多的钱,他们就会接受你的委托,如果不接受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利益不够丰厚,只要丰厚,哪怕只有千万分之一的成功率,他们都会冒着生命危险去接受。
至于后果对于每天把脑袋别在裤腰带,第二天一早还能不能见到太阳的他们来说,这不在他们的考虑范围之内。
更何况刚才那个小家伙只是高阶灵师实力,且孤身一人,这个委托稳赚不赔。
“我们先去准备,你去把他引到山谷。”同桌的五个佣兵相继离开,有意无意的分散进入小镇后方的山谷。
络腮壮汉扛起大刀,向着叶寻所在的客栈走去,一屁股坐在叶寻的对面:“小兄弟是第一次来尼玛镇”
叶寻正在胡乱的朝嘴巴里塞着饭菜,闻言头也不抬的随口回应:“是又如何”
“阿朗姆我在尼玛镇土生土长,兄弟第一次来如果有什么困难可以找我帮忙,当然了,需要金币哦。”壮汉咧嘴笑着,看起来非常的憨厚。
“我来找人”叶寻随手从布袋中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