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建国聊起了自己这些年的经历。
原来,程宫曾经也是一名热爱摇滚的少年,大学时候为了乐队演出,每次考试都选C,然后交卷出去演出。
可是,后来在一次演出中左手受伤,食指和中指都变得不灵活了,所以就放弃了唱歌。
而自己之所以喜欢音乐,则是因为小时候喜欢一位‘摇滚传奇’,想要长大后在舞台上唱他的歌,便求着爸爸送他去学吉他。
最终,为了完成他的音乐梦想,他妈妈到商场踩缝纫机给人扦裤边,用一脚一脚踩出来的钱供他上了音乐学院。
可程宫这么些年却一直郁郁不得志,当年他手指受伤弹不了琴,被乐队开除。
毕业之后就去了北京做经纪人,可没想到刚接手破吉他乐队不久,乐队就解散了,这件事让他成为了整个行业的笑柄,因此又被开除一回。
说完,程宫给自己灌了一口冷酒,一只手却搭上了他的肩膀,他正满心欢喜地以为是丁建国在安慰自己,没想到,一回头却看到了胡亮,以及所有人。大家都听到了程宫的故事,于是……
胡亮举起酒瓶:“既然,宫哥他妈一脚一脚供上了宫哥,那不如就叫……宫哥他妈的乐队!”
众人:“……”
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