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端的监控是避不开的,所以从围墙翻出来后,直接找个隐蔽的地方躲了起来。然后等到人流量比较大的时候,再远离作案现场。这样就算警察在监控画面中看到他,也很难怀疑到他的头上。可他毕竟不敢在一个地方呆太久,这样也容易引起别人的注意,所以六点半到七点半这个时间点离开是最合适的。”
听了这番话,刘朝华虽然还未完全相信慕远找出了嫌疑人,却也不得不承认对方的推测确实有理有据。
当然,仅仅推出这个结论,距离确定嫌疑人的身份还非常遥远。
慕远接着道:“从作案手段来看,这家伙应该是一个惯偷。我猜测,这样的人一般不会选择自己住所周边的目标下手,所以他作案后离开作案现场,一般都会选择交通工具。而一般做小偷的,经济条件必然不是很好,所以这样的人一般都不会打的,最可能的便是坐公交车。”
“你……不觉得这些理由有点牵强吗?”
慕远认真滴看了看刘朝华。
真聪明啊!这理由当然牵强,因为这都是自己编的,花了几分钟时间。
不然咋办?总不能说是凭着自己比警犬还要敏锐的嗅觉闻出来的吧?
当警犬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当警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