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决定去全世界最幸福的国家,丹麦王国。
临行前,我给何叶发了一条信息,告诉蒋娇,我祝她幸福我走了,勿念。
然后,扔了我的手机卡。
到了丹麦第二城市菲特烈堡后,我没有出去逛,一是语言不通,二是走在大街上总被外国人盯着看的感觉很别扭。
宾馆休息了两天,我就出去找工作,可是很多地方都不收我,最后找到了一份工资特别低时间又特别长的工作。
快餐店服务生,十二小时工作制,月薪一千丹麦币。
快餐店不是很大,加上我一共就八个员工,两女四男,另外还有一个主管,一个经理。
一开始的时候,我只会最简单的用来打招呼的丹麦语,对于菜名,我一个都不会,所以我最主要的工作就是,拖地,擦桌子,撤餐具,偶尔还要帮厨房洗点菜什么的。
从来到丹麦后,我就没使用过自己的超能力,工作的时候全凭体力,经常累得满头大汗,但是我很开心,因为我很少再花时间去想以前的事情。
下班后,除了睡觉的时间我都在自学丹麦语,两个月后,我学会了大部分的丹麦语,和同事交流起来轻松多了。
两个月相处下来,由于我肯埋头苦干,店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