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少年同行。
而且,小姐的妆扮也将她吓了一大跳,这白恤衫牛仔裤皮凉鞋外加太阳镜,这还是小姐吗?唯独发髻上看似随意插着的那支银簪,色泽淡雅,做工极其精巧,多少还残留点低调的奢华味道。
倘若不是那令人看一眼就无法忘记的美丽,杜鹃几乎都要认不出小姐来了。
再看那个和小姐坐在一起的小男孩,更是拽得一塌糊涂。还抢在小姐前头钻进了车子,难道他连最基本的女士优先礼节都不懂么?
不愧是是卫周人。都是些土豹子。
看小姐对他的态度,居然还那么友善,甚至是亲近!
对,就是亲近!
杜鹃被自己这个念头吓了一跳。
这怎么可能呢?
自打她来到小姐身边,就没见她对谁表露过这种亲近之意。就算是常不悔,那个高大英俊,据说手握无数人身家性命的大帅哥,在小姐面前也碰了一鼻子灰,小姐对他的态度,当真冷淡得可以。
连杜鹃都有点看不下去。
在杜鹃想来。若是有那样一个帅哥愿意和自己谈恋爱,哪怕生生世世为他做牛做马,被他打被他骑都乐意。
常家少主都看不上眼,小姐怎么会对一个卫周的半大孩子那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