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身在大荒之中,对于这种杀戮已经司空见惯,为了生存,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在大荒部落中尤其明显。
大战结束,剩下的六个人开始打扫战场,一个头领模样的青衣男子在那四人的尸体上摸索了半天,最后摸出了一枚赤红色的宝珠和一张羊皮卷。
“居然带来了通玄珠这种宝贝,只可惜,便宜了我们,有了这通玄珠,寻找地乳灵泉的路上倒是降低了不少风险。”青衣男子喃喃自语,传到齐霄的耳朵里,顿时吸引了齐霄的注意力。
“地乳灵泉落日岭中,还有那种东西”
所谓地乳,乃是一种天地灵粹,生于地下,蕴含大地之精,需千子惨白,手上剧烈的疼痛告诉他,眼前的少年并非想象中的那么好惹。
“该死,好强的肉身力量,这是哪个部落的人物”青衣男子心中想着,后退几几步,开始酝酿着神通招式。
既然肉身对拼不过,便用神通取胜。
而随着青衣男子的退却,另外的几人却是接替上来,这些人仗着速度极快,不断出手,让齐霄疲于应对。
这是银狼部落常用的一种战术,以多打少,以速度压制对手,哪怕是高出一个境界的对手也能应付。
只可惜,齐霄并不在那些人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