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来,就说一个小男孩跑到村子里找他们,他们才找到小晴,之后那个小男孩就跑了。
至于为什么一定要提起那个小男孩,也许是因为龚志远的私心吧,他不想让那个小英雄就这样消失在小晴的生命里。
也许他还活着也不一定,因为在之后的几天里,龚志远亲自带人,沿着崖的边缘寻找了多次。
最后在雨水汇集成的河流里进行了彻底的打捞,都没有发现小孩的踪迹。
所以,在龚志远的心中,那个孩子还活着
在做完一切之后,龚志远像他说的一样,向上级打了报告,将这件事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
报告中提到自己三条罪状,其一,教子无方,纵容龚逸;其二,遇事慌乱,如果当时自己直接锁死车门,不会造成男孩失踪;其三,放弃生命,没有及时进行搜索,最终放弃。
他在报告中并没有提到天气或者其他因素,因为他一直说,错了就是错了,没有理由。
后来上级商议后,决定给予龚志远处分,但是处分内容却很怪:一、全力寻找报告中提及男孩下落,活要见人,死要见尸;二、勒令龚志远离职一年,回家思过并教育儿子,即日起执行,一年期满回部队报告。
龚志远接到处分文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