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问题,老领导已经提前帮自己铺好路做好工作了。
“唉这年头想把工作干好真是越来越难了,难就难在那帮人压根没把群众利益当回事啊你说我陈大龙在普水县拼死拼活还落得个代理县长没转正的结果,我图的又是什么呢”刘弘康见陈大龙颓丧摇摇头伸手拍了一下他肩膀道:“放心吧,老天有眼,干事对得起自己良心就成。”
“再说了,他们引进重污染项目原本就是严重违法环境保护法的行为,老子不同意审批精诚化工企业用地那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就算是刘国安亲自来说情也没用。”刘弘康继续说。
听刘弘康提到“法”这个字,陈大龙脸上淡淡笑了一下,在官场这些年他慢慢琢磨出一些法律和人情之间的道道。
国内到底是“法”大还是“人”大这个问题肯定让很多法学专家也感到难以作答。就在上一周的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还报道了一个案例:某地市委市政府成立经济协调小组,凡是涉及本地某大型企业的案件需要强制执行财务纠纷之前,一律必须经过协调小组领导研究批示,协调小组组长由市政法委书记担任,协调小组出于保护地方经济的考虑拒不同意法院作出的强制执行判决,结果那些受害企业拿着法院判决书却没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