份深情,他就是豁出性命,也不能输给那伯邑考
金黄色的阳光洒在半透明的帐篷上,散发出一道道温暖的光芒,叶雨端坐在行军大床之上,身后,蓝彩蝶正拿着一把木梳在给叶雨梳头
以前叶雨并不习惯留长发,现在也习惯了,确实,环境能改变一个人,这一头乌的头发也是叶雨来青龙国两年的一大收获
修真界的男人都喜欢留一头长发,有喜欢扎起来的,又喜欢披头散发的,不过叶雨喜欢的是将头发扎起来,然后盘起一个发冠来,他不喜欢穿紧凑的武者服,反而对宽大的妖术师服情有独钟,所以妖术师袍是他穿衣的首选
没有铠甲之类的妖宝,除了储物戒指之外,叶雨身上很少佩戴饰物,他不像有些战士和妖术师,恨不得把自己用各种各样的妖宝把自己给包起来,软甲外面再加一层硬甲,十根手指上光芒闪烁,各种作用的妖术辅助戒指令人眼花缭乱,而叶雨手中永远只有一只不太显眼的储物戒指,其他便身无长物了
早餐是杀破狼这头色狼供应的,这家伙出去了一夜,早晨才一身湿漉漉的回来,好歹还有点良心,给拖回来一只三阶的食草鹿,足够当众人的早餐了。
食草鹿的肉质鲜美,是腾龙草原上不可多得的美味之一,只不过食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