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身上帆布包里的钱,确实是抢的那几个人的。不过却也不是他早有蓄谋,而是临时起意。
他上小学时,便已是开始抽烟喝酒,外加勒索同学钱财地干些小偷小摸。初中辍学之后,到了乡里去当小工,更是跟乡里的一些混子跟着不学好。喝酒、赌博、打架、嫖娼逢着乡里与邻近乡镇赶集聚会的时候,还趁机去集上偷摸拐骗地偷人东西。甚至有的时候,就明地去收保护费。虽然大罪没犯过,小罪却是不断。
这包里的钱,是他今天手气不好,跟几个混子赌钱的时候全都赌输了。想要借钱再赌,那几个不但不借,还对他冷嘲热讽,他脾气本就不好,性子爆烈,这一下成了导火索,平日积累下的摩擦恩怨也都一块儿爆发。他直接掀了桌子把那几人爆打一顿,临走顺便卷了桌上所有的赌资。然后打算回去后迅速收拾下东西,就带着这些钱到南方去闯荡。
回去后也不多留,收拾完东西立马坐车到县城,然后到火车站买票赶晚上的车。等第二天一觉醒来,说不定就已经到南方了,这几个人还能到哪里去找他。
至于他家里的人,他却也不在意。他从小亲妈死得早,听说是在生他是落下的病,生下他不久后就死了。之后他爸就娶了个后妈,没多久,这后妈也生下了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