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这道题。
看起来仅仅只是个二传手的新科公司,偏偏拿走了技术获得的大部分收益,这样的事实严重挑战了课堂上学生们的既有思路。
按照过往的做法,这分明是在薅社会主义羊毛,这样的企业应该立刻查封取替,相关责任人说不定还要负上刑事责任。
然而另一方面,没有新科公司则巨型总段造船法就无从存在。不论是银河巨型机还是中科院计算所,说不得后续的大发展就根本不会发生了。
真要把新科和胡文海扔进监狱,不说巨型总段造船法能不能实现,就是国防科技大和中科院计算所这两个貌似吃了“亏”的单位,都会和提议人拼了老命。
那么,新科公司究竟有没有创造价值?对社会是有益还是损害了其他单位的利益?即使有益,享有绝大部分收益又是否合理?
这些考验学生们观念的问题,可不是那么好回答的。
胡文海已经上了一个月时间的课,甚至连学生都已经至少彻底换了两波。
让人惊讶的是虽然大多数学生转变观念比较困难,但也很有一部分学生,似乎天生就适合这样的思考。在思想观念的转变过程中,双方更是碰撞出不少的火花。
虽然绝大部分学生在学习结束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