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次腥风血雨,现在保罗的后背上还留有当时当混混时被人砍的好几道刀疤。
至于为什么他不再做混混了,因为他觉得当混混根本没有前途。
每天还要过着卑躬屈膝,强颜欢笑,讨好这个大哥那个大哥的窝囊日子。
大哥不爽你直接给你一耳光,直接打的你妈都不认识你,你还必须给大哥道歉求饶。
原本保罗觉得当混混很酷,很拽,很拉风。
夜晚走在路上都是好几个人,好几十个人一起走,谁也不敢招惹。
出去打架,直接几百号人
保罗觉得这才是真男人,看着就热血。
所以刚到卡尔玛特城的时候,保罗想尽一切办法加入他们的圈子。
可是直到保罗踏进这个圈子后才知道,他错了。
混混根本没有想象中那么好当的。
就算当了老大也没什么好威风的。
一个觉醒者的小屁孩,就能让他老大的老大的老大跪在地上。
就算拼斗个几十年坐上老大那个位置,在觉醒者面前,也就是那样,是个屁。
每天还要过着寝食难安的日子,成日里浑浑噩噩,不是被这个大佬直呼去,就是被另个大佬直呼来。
好处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