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的方案中,可以以这一批新生代所将居住的片区为中心,建立小型自治共同体,其成员则由全体住户一同构成。
该共同体的功能职责,仅限于加强住民之间的联系与协作,且使之在面对执政府时,拥有发声的能力,并成为保民院的基层组织;
此外,社会保障体系、税收体系、兵役体系等等,也可以尝试着去依托此类共同体,去进行统计统筹等方面的工作;
但在执行层面,却要将目标放在个体身上,社保、税务、兵役等等材料,可以按档桉的形式随个体进行转移。
而与此同时,这一基层组织将不再具备「生产队」那般的「强人身束缚力」,内部成员可以自由搬离、去往其它片区生活,并自动获得新片区共同体成员的身份。
另外,该共同
体也不会产生「财产束缚力」,其内居民的个体财产将完全从集体中独立;
而这些新生代巨魔中,可能出于社会习惯而成立的、类似生产队的「小团体」,虽不该遭受打击与取缔,但将不再拥有任何实质性的社会职能,也不再享有任何约定俗称的「共同财产」待遇。
这一批新生代巨魔在进行合伙生产活动时,可以以「法定契约」作为彼此之间的连接,合伙者之间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