喊道:“敛之先生,记得要好好报道今天的事。内容我都替你想好了,标题是——震惊,北洋军残害百姓。
内容是——赵传薪遭遇以王占元为首的北洋军迫害,逼不得已奋起反抗。赵传薪浴血奋战,不是敌手,最终在血泊中,点上了最后一根雪茄烟,仰天长叹——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胆肝两昆仑!”
“……”
英华一愣,好你个滑头。
“不是敌手”,“最终在血泊中”,加上最后一句谭嗣同的诗,这看似悲剧英雄,可实际上却什么都说明不了。
因为不是敌手,却没说败;在血泊中,却没说倒。
而那个标题,更值得玩味。
很博人眼球的。
别说,英华还真想试试看,这种手法会不会让《大公报》销量激增。
说完,赵传薪不等英华答话,便扛着步枪出了门。
有男生大声问:“赵先生,你要去哪里?”
赵传薪头也不回的摆摆手:“追杀他们去!”
众人听得一呆!
北洋军一个协差不多得有四五千人,当然来的没那么多,估计一二百人是有的。
一个人,追杀一二百人,可还行?
虽然演讲效果很拉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