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算太多,但对如棠家目前的财务状况来说,只能拿出这么多钱了。
但凡服装厂有个独立的法务部,仔细分析于耀阳的合同,都会觉得这实在是太亏了,不可能同意签约,几乎就是不平等条约。
里面规定了服装厂应该尽的义务,从出货时间、产品品质、保密守则等方面约束服装厂。
但是约束于耀阳的条款却很少,定金也只有百分之十。
这种条款,但凡有点法律意识都不会签。
但是这是八十年代,法律意识比较淡薄,服装厂的人只注重表面,看到于耀阳穿的很好还有小轿车,就被他糊弄住了,以为于耀阳不差钱,为了防止大单流失,哪怕是觉得有那么一丢丢不对劲,但还是愿意找于耀阳继续谈谈。
今天就是谈判的关键点,于耀阳展示出了他超乎寻常的应酬天赋,把谈判的地点选在了酒桌上,用家里剩下的最后一点钱,买了两瓶最好的白酒,把厂里的几个负责人灌得迷迷糊糊,把厂长喝高兴了,稀里糊涂的就把合同签了。
所以如棠才说,就算是睡不着觉,也是服装厂的人睡不着,这份合同简直堪称不平等条约。
亏得她和于耀阳不是骗子,但凡她和于耀阳有一丁点的坏心眼,服装厂就要倒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