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刻蹲下身,但可惜他蹲下身附近却没有掩体。
白榆补了一枪命中膝盖,第二枪命中头颅。
第五人附近都是掩体,所以没能立刻击毙。
他意识到自己逃不掉之后,当即掀起附近钢制桌椅当做防御,直接朝着白榆冲锋过来,双手膨胀,青筋暴起,显然也是一名超凡者。
白榆正面冲过去,一个极速滑铲后迅速起身,一枪射中其后方的眼,后者顿时连转身的气力也无,惨叫一声,紧接着被一枪爆了后脑勺。
“战斗经验比较匮乏,平均等级十三级……确实是后勤的杂鱼。”
他站起身,将枪械放入口袋:“不过这群人都是超凡者……真是大手笔。”
白榆现在倒是越来越庆幸当初的选择正确,第一位契约英灵是任侠实在太好了。
他是一名用枪的杀手,更倾向于暗杀者的定位。
如果是其他用冷兵器的英灵,在等级相近的情况下,怕是绝对做不到十秒内清扫这个营地。
不仅是实力的问题,更是效率和时间的问题。
白榆开始在营地里搜索,确认后勤只有五个后,他没有处理尸体,反正迟早会被暴露,大量血迹也没办法立刻处理干净。
现在对于杀人,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