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马靴……完全就是一副牛仔的打扮,走了一会儿,他看到了一个酒吧。
门牌上写着“火鸟酒吧”,他推开只剩半截的木门,走进其中。
一瞬间,似乎有不少目光扫视过来,又马上收回。
酒吧里面十分吵闹,烟草味混杂着酒水的味道,一片乌烟瘴气。
喧嚣与喝骂,女郎的娇笑与酒客的大喊,形成了一曲独特的交响乐。
甚至有一对男女当众在椅子上做了起来,周围人见怪不怪,最近这里乱得不像话,这种鬼地方,能爽快一天是一天。
酒吧一侧的墙上,还挂着一排排通缉令,用素描画出的罪犯肖像,下面还写着悬赏的金额。
只有寥寥几个,有着黑白照片,但都很模糊。
别指望能通过这种画风奇特的通缉令知道罪犯的长相。
瞧见这一幕,雷恩笑了笑,来到吧台前坐下:“一杯啤酒!”
“这是对外乡人的欢迎,第一杯我请了!”
大叔模样、身穿白衬衫、黑马甲,留着两撇小胡子的酒保送上一大杯啤酒,微笑说道。
“你怎么知道我是外乡人?”
雷恩瞥了眼自己的衣着,就是这里常见的牛仔打扮,没什么特别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