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偷香小农民 > 正文 第九十一章歌王比赛
着一张蓝姨递给她的《跨界歌王》的通告函。
    跨界歌王可是目前华夏最火的几个大型歌唱类节目之一,其特点就是让很多百姓知道:原来这位居然唱歌也那么好听来的。
    娱乐圈一直有一个不成为的小法则:唱而优则演!
    意思就是说,唱歌唱得好的话,那就去演戏。
    这种例子数不胜数,太多演员都是以歌手出道的。
    但是演戏的唱歌唱得好听的却不多,所以,这个节目就是抓住了人们的好奇心:“XX明星会唱歌?不行,我得去听听唱得怎么样。”
    这样的节目性质,一下子让整个节目火了起来,一下子成为了魔都电视台的周末扛把子节目。
    而金一燕恰好以前就是学音乐出生的,后来才转型做了演员,当然,她是属于那种歌演都不红的小明星。
    本来一金一燕的资历是拿不到这张重量级通告的,但是胡金的面子,歌王节目组却不得不给。
    胡金将这个名额给金一燕,一是为了交好谢晋,二是提前为古剑预热,三是后者的确有将《古剑》插曲唱好的功底与实力。
    看着这张通告,金一燕用手支着下巴道:“晋哥,导演让我去唱《一剑千古》呢!”
    一剑千古,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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