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的渔业公司是乡办企业,经理、副经理都是由乡政府的工作人员兼任的。老百姓们将鱼虾蟹等交由渔业公司销售,产品销售出去以后,渔业公司再将货款返回给养殖户。
如此一来,等于沂水乡所有的养殖户便联合起来形成了一个整体,很快便在市场竞争中站稳了脚跟,而且慢慢的做大做强。
由于渔业公司的成员都是由乡政府的工作人员兼任的,不需要发放工资,运输的成本之类的投入也是由养殖户们分摊的,渔业公司运营所需的成本低得很。
尽管成本很低,乡里也不能每年都往里面贴钱,何况渔业公司成立之后,那些养殖户们确实比以前多挣钱了。在此两方面原因的作用下,乡领导便提出向养殖户们征收一笔费用用于维持渔业公司的正常运营。
当时的乡领导还特意为之起了一个名称叫做沂水乡渔业服务费,后来不知怎么的以讹传讹,便成了渔业税了。
听完吉军的讲述之后,肖致远总算搞清了渔业税的来历,这压根就不是税收,而是乡里为了维持渔业公司的正常运营而向养殖户们收取的服务费。
在当时的条件下,这个服务费确实该收,不过现在渔业公司已成了一个私人企业,压根不存在为养殖户们服务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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