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布鲁克林一样,马克·米来的身份也具有二重性。他一方面是军方代表,代表军方全权负责处理纽约事件,一方面又跟布鲁克林私下里有牵扯,两人属于盟友。
这种结盟并非代表军方,完全是以个人身份,为个人利益思考而结成的盟约。
也就是说,马克·米来即代表军方,又代表自己,他即需要考虑军方的利益,还要考虑自己的利益。
当两者发生冲突时,就需要马克·米来自己做决定了。
“道理不是这样讲的。”马克·米来拒绝的很果断“布鲁克林,我们的确有过约定,但那个约定不应当成为你我任何一方的筹码。”
布鲁克林已经不止一次用这个来胁迫他了。
布鲁克林沉默片刻道“好,但这件事应该由你们来解决,我们的合作本质上是一种委托,我们委托你们解决来自外部的压力,作为报酬,同意与你们一起分享成果。这件事也在委托事项范围之内。”
“你们不能言而无信,毫无契约精神吧?”
马克·米来没说什么‘这是你自己惹出来的麻烦’之类的屁话,说到底这件事还是来自外部的问题,是属于他们军方需要负责范畴之内的。
“好,我帮你解决。”马克·米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