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美利坚大法官 > 正文 第487章、‘我想做个好人’
航班离开。
    按照伯克·福斯曼周末递交的计划安排,他们的第一站选在德克萨斯州,预计需要至少二十天。
    德克萨斯州是一个民风保守而剽悍的地方,保守往往意味着‘蛮不讲理’,剽悍往往意味着冲突多且剧烈。
    德州的死刑率稳居联邦前三。没判过死刑犯,在德州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法官。
    除了死刑全联邦闻名外,德州的民风注定这里的桉件必然堆积如山,对法官的要求必然比地广人稀的蒙大拿等北方州县更高。
    因此,伯克·福斯曼选择第一站在德州似乎是可以理解的。但不要忘了,伯克·福斯曼是哈佛议会内部组建的‘纪检’组长,不是政府部门授权组长。
    他需要对哈佛议会负责,而不是联邦政府。他应该查的是成员是否有假借哈佛之名,行龌龊肮脏之事,或者行不可言说之事时是否处理的干净。
    而不是去查法官们负不负责。布鲁克林对议会成员职业方面的要求很简单,只要不因职业问题被找麻烦,随便你怎么尸位素餐或颠倒黑白,有能耐藏得住就行。
    他真正关心的是哈佛的名声,他真正想整顿的是哈佛内部的风气,他真正的目的是清除一部分不合格的成员。
    伯克·福斯曼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