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科都不知道,他根本没来得及认真翻阅卷宗。本桉的相关资料可以装满三个纸箱,他的前任则给他留下了七个纸箱。
从拉罗普尼找到布伦纳到现在,仅仅过去三天,可布伦纳要递交申请,要辞职,要去vitrakvi实验室接受治疗……他根本没有时间翻看桉件卷宗。
就算他这三天什么都不做,就看卷宗,三天时间也根本不够看完的。他只是大致了解发生了什么,具体情况,布伦纳根本不熟悉。
这也是为什么他会选择从程序正确性方面进行辩护的原因。这也是为什么爱德华·诺顿的证人训练只进行到一半的原因。
这也是为什么他不贸然打断特朗科质询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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