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都认同的。
有相当一部分人是反对这么做的,他们只不过是因为哈佛议会的命令而没有站出来公然反对。
虽然没有公然反对,但他们也不会帮忙出力就是了。布鲁克林正是盯上了这些人。
“作为宪法的修正法桉,权利法桉用尽量简单凝练的单词进行陈述,这就早就了对其的解释五花八门,各有不同。那些律师们为了自己的利益甚至可以把权利法桉解释出一千种不同的情况。”反对者开口道。
“但不论怎么解释,权利法桉的核心——规定政府不能干涉民众言论、宗教信仰自由。布鲁克林·李,无意冒犯,但你的提议正是在触及这个核心。”
“如果对此进行改变,权利法桉将成为一纸空文。”
“没错。”另一位反对者接过话口继续道
“而且单从实际角度出发,你所提出的提案也几乎根本不可能通过。”
“不论你怎么修饰,你的提案的核心都是限制言论出版自由,这是与权利法桉相违背的。”
“也就是说你的核心内容与权利法桉的核心内容是相悖的,无论你如何避免,都避免不了这一点。”
“想让你的提案通过,就必须修改宪法。”
“布鲁克林·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