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布鲁克林觉得这名字一听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不过这并不妨碍这份新证据的分量。上次钱德勒·凯恩起诉爱德华·诺顿,被驳回的关键因素之一就是他们根本拿不出指向爱德华·诺顿的证据。
就算奥维斯的确遭遇到了侵犯,可他们拿不出证明侵犯她的人是爱德华·诺顿的证据,他们甚至拿不出指向爱德华具有嫌疑的证据。
爱德华·诺顿跟其他奥维斯遇到过、有过交集的人一样,与他们平摊嫌疑。
怀疑爱德华·诺顿,为什么不怀疑奥维斯碰过面的其他所有人?现在好了。
公益组织们拿出了魅魔公司的名单,只需要找出爱德华·诺顿与魅魔公司的关联就可以了。
布鲁克林没有埋怨弗兰克跟钱德勒,质疑他们为什么没找到魅魔公司的想法。
作为正经的政府机构,不论nypd还是地检署,显然都不太可能往魅魔这样的公司派卧底的可能。
纽约有那么多家宴庆公司,就算他们有这个余力一家家排查,得排查到什么时候去?
就算他们找到魅魔公司,在不涉及犯罪活动的前提下,他们拿什么要求魅魔公司出示公司人员名单跟客户名单?
公益组织不也没拿到客户名单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