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
因为联邦该死的宪法规定公民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力!
种族歧视言论及行为受联邦宪法保护!
它是不违法的!
就是这么的可笑!
国际法中有《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等21个国际反种族歧视、保护人权的公约,其中都对反种族歧视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但作为世界大国之一的联邦,却并没有承担起该有的责任。
因为联邦宪法规定公民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力,种族歧视言论也属于言论自由范围之内,因此,在联邦发表种族歧视言论只会受到谴责,不会触犯法律。
如果歧视对象为具体的个人,个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是否胜诉视法官及法院、关注度等种种因素综合而定。
而可能胜诉的原因也不是种族歧视,而是歧视对象具体到个人,属于恶意攻击言论!
如果发表歧视言论的人不是在歧视具体的某个人,而是在宣扬自己的政治主张,那么好了,起诉他的起诉书法院都无法受理!
因为言论自由!
因为他没有恶意攻击个人,而是在主张自己的政治立场!
在联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