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警方现有资料库资料所载为准。
    即被告方当事人艾玛·吉尔森的年龄,以22岁为准。”
    “在确定艾玛·吉尔森的年龄后,最后一个困难也被解决了。”
    “本案再次变回最初的样子——蓄意纵火导致火灾发生,造成17人死亡,上百伤患的恶性事件。
    类似的案件拥有至少一百份判例可以遵循。
    因此,在综合考虑后,我做出的死刑裁定。”
    死刑与最初告知被告的最短25年最高无期并不相符,但布鲁克林已经在上面的讲话中给出缘由——本案争议的焦点之一,年龄。
    如果严格追究的话,被告方也有那么百万乃至千万分之一的可能争取到裁决无效。
    当然,现场并没有人把心思放在这上面。
    布鲁克林的话已经讲完了,这代表着艾玛案正是落下帷幕,剩下的就是走程序,收押,死刑申请,等待批复,执行死刑。
    但本案所引发的影响才刚刚开始。
    与本案所代表的意义相比,之前的舆论争论都只是小儿科。
    官方资料与本身实际情况有所差异该如何裁定?
    未成年人犯罪到底该遵循什么样的判罚原则?
    仅仅这两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