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声:“好嘞!”
二十分钟后,车子停在一间闪烁着霓虹灯的酒吧前,叶凌风付钱下车,抬头看了眼。
“夜不归,名字起得不错。”叶凌风走了进去。
酒吧里面灯光昏暗,节奏快速的DJ声震耳欲聋,大厅的中央舞池里,各色男女搂抱在一起,尽情地扭动着身体,场面说不出的旖旎暧昧。
叶凌风要了一张吧台,一个人在喝酒,他环视了一圈,发现一个美女也没有,都是一些浓妆艳抹的女人,离他的标准相差太远,根本就提不起搭讪的兴趣。
一个人坐在椅子上喝着酒,看着中间那些摇着头拼命扭动身体的男男女女,叶凌风有一种错愕的感觉,当年他高考落榜之后就去了参军,因为在部队表现良好,而且体质强悍,被选派到非洲某国维和,同去的大多是一些红二代或红三代,不用说,这些人都是来镀金的。
原本他以为可以跟着那些红三代蹭一下运气,在国外转一圈,回来之后至少也能提一两级,没想到这一去就是七年。
这七年他都背着一个奸杀某部落酋长女儿的罪名,由国际通缉犯一步一步成为佣兵界的传奇,其中的血与泪,只有自己一个人最清楚。当然,犯罪的不是他,而是另有其人,可谁叫人家有背景呢?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