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本准备好的一封公开信上签了字,内容是将自己所持有的天和泰的股份转交给三个儿女。
其中陈琳持有52%的股权,担任天和泰安保咨询公司的总裁,对公司实施绝对掌控;
陈琨和陈珏各持股14%,其中陈琨担任副总裁,陈珏不任职!
至于公司剩余股份则在社会闲散股东和一些中高级职工手中,无足轻重,加起来才20%。
而为了补偿两个儿子,公开信里要求陈琳在今后的经营利润分红之中,给哥哥和弟弟每人五千万现金,而且要在三年之内完成。
意思是要保证两个儿子衣食富足,而且继续持有一定的股份,但是公司的决策权和经营权必须掌握的陈琳手中。
总的来说陈琳肯定最合适了,毕竟天和泰公司家大业大,她多得的股份远非一个亿的现金可比。但谁让她有能力呢?谁让陈琨能力不足、花钱如流水呢?谁让陈珏熬鹰斗狗、终日花天酒地呢?
陈泰雄其实也是个传统的老人,也想把家业传给儿子,毕竟传统观念之中,姑娘总是要嫁人的。但要是考虑到家业会迅速败坏光的话,那还不如交给闺女打理呢。
而且俩儿子毕竟各有价值过亿的股份,外加足够挥霍半辈子的现金,豪宅名车已经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