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
兰斯笑了笑自嘲道:“当然,问你也是白问。”于是他又继续伸着修长的手指在一排排书脊上滑过去。
他是一个爱整洁的人,甚至有轻微的强迫症,书籍如果不按照字母表的顺序排好,他会感觉到浑身不舒服。所以他很难想象自己会在看完一本书之后,忘记chā回去。
去哪儿了呢?
兰斯反着光线的镜片,在床底下的黑暗里显得格外显眼。他掀开床单,开始在床下寻找。难道是被小白叼下去了?不会吧,小白又不是狗,除了拆毛线球以外,似乎没有叼东西的那种奇怪癖好吧。
兰斯眯着眼睛扫了一圈,一本书那么大,不可能发现不了,看来是不在这里了。
“小白?你在挠什么?”兰斯看到小白正勾着爪子在挠木地板上的一个缝。
兰斯感到更好奇了,他起身从床头柜里找出一支手电筒,叼在口中就爬了进去,爬到那块砖边上。小白识趣地让开了,兰斯把手电握在手里一照,果然——这块地板是活动的。
兰斯用指甲轻轻一抠,一捏,地板块儿被撬起来,下面的木地板就好像被刻意掏空了一块,大概有二十公分见方,不算很深。兰斯觉得,这像是一个暗格,但如果真是暗格的话,此刻里面却空空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