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骑手,以所谓的买保险的名义,增加我公司的矛盾,实属敲诈勒索,还望望审判长能够明察秋毫,回答完毕。”
刘法官闻言点了点头继续问道:“对于这起纠纷案件,你们是否有新的证据向审判庭提交?”
双方回答没有。
确认没有后,刘法官则是宣布进去法庭辩论环节
李晨闻言后便是开口说道:“我的辩论理由由两点:
第一,双方的关系。
当事人张大壮和被告方的云升商务公司,虽有表面的合作协议,却实际上是一种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雇佣关系。
站点采用的是最为常见的点名、奖惩制度来进行统一的管理,与合同上的内容严重不符,属于无效合同。
第二点,张大壮在送外卖的时候出了车祸,属于工作时间,可以认定为工伤,那么云升商务公司就应该承担张大状一切的治疗费用,要求是合理和合法。”
待李晨说完,刘法官又问向蒋政嘉,让他谈自己的辩论意见。
蒋政嘉闻言后开始回答:“我的辩论意见有三点:
第一,双方的合作关系。
云升商务和骑手签订的是合作关系合同,公司和骑手的关系就是互赢互利的合作关系,至于所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