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本来面目已经深入骨血。
在他心中,她永远都是那个笨头笨脑、又贪吃的傻女人。
她对着阳光展示着戴手表的白皙小手,瞬间的高兴过后,她眼眸间的那份伤或痛又表露出来。
似乎,在他受伤后,她真的变了个人,不再排斥他,不再骂他,什么都听他的话了。
经历过无数找他的日子后,她在不知不觉中改变了不少,又或者说是,她害怕他的再次消失。
所以,他才决定要跟着她一起去做针炙,不管怎么样,他不能让她失望。
既然她都能这么乐观豁达地面对一切,不只想着让他站起来,还想着让二叔站起来,冲着她的这份心,他也要跟命运搏一搏,去跟纪家的命运来一次蛮夺。
只有让自已站起来,才是最好的说服力,然后顺着她的意思,把二叔也医好站起来。
他白了她一眼,不屑地说。“我要偷也不偷你这只表,我得连人带心一起偷那才带劲,我还要听听,到底是你的心跳快还是手表的转速快。”
“白痴,这又不是挂钟,你是听不到它的转速声音。”她再次开心地大笑起来,将那一脸的丑更是形象化了。
“那我就去定制一款可以听到声音的手表给你戴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