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或者逼迫——来到了他当年的人生轨迹里。
他们很相似,家庭背景,个人条件,性格和其他,都相似到让本人都隐晦的觉得,像是投影在不同时间段的同一个人。
这样看来,是不是谁也不知道李傲比起雷霆自己,是更幸运,还是更不幸了?
那么。
他要怎样做呢?
雷霆的眼珠子动了动,随即发现自己已经摸到了少女细细的颈子上。
仪态很好,资本足够,纤长,漂亮。
手掌握上去,视觉上掐掉了几乎四分之三。
四分之三
说起来你可能不太相信,可雷霆的这次折返,本意真的不是要回来把她如何。
对至少是在折返路上的雷霆来说,虞晚仍旧是那个他挺喜欢,但也就止步于他挺喜欢的一个小姑娘。如果抛开她是李傲的那个小女朋友这一层,雷霆并不介意再次把她眷上一回,她要愿意,她可以在他身边呆到她不愿意了为止——这种。
可她是。
是李傲先前折腾得死去活来也不肯放弃的那个小女朋友,是李傲爬窗滑楼打架逃跑到伤腿脱臼还要对他吼“他妈的谁稀罕你们牛逼”的那个小女朋友。
这其实,就挺不好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