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每一次都是抄底,高点套现,中间如何都无所谓。
重要的是,六七年以前,林志超只会小炒股票。
与此同时,林志超思考长江实业的未来组织机构起来。
他的想法是:
成立一家‘长江实业控股公司’,这家公司控股‘长江实业’及‘长江置业’、‘优衣库’、‘公仔面’等公司。
其中‘长江实业’将在1972年上市,并更改为‘长江实业集团’,旗下资产包括:预计是20个左右的发展楼盘、及少部分储备地皮、优衣库、公仔面。
其中‘长江置业’则无需上市,资产主要是商业地产项目,包括:写字楼、购物中心、酒店,甚至还会有大部分储备地皮。
这样一来,长江实业集团上市时,资产值只需是‘华资地产老大’即可,但又不是很庞大。上市后的几亿集资,又可以高价购买长江置业的地皮,一举两得。
林志超之所以要上市一家‘招牌公司’,这是因为——不懂得利用股市的商人,就是傻瓜蛋。
韭菜的钱那么好赚,岂有不赚的道理!
而且,林氏家族也需要影响力,这就必须有一家‘招牌上市公司’。
林志超和唐仲源来到北角英皇道6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