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
所以他们理论上能骑马,但又不完全能骑马。
送信这种辛劳又卑贱的事情是不应当由武士来做的,但只因为要他们去送信就让他们——哪怕是暂时地——骑上血统尊贵的武士战马,这显然也是有悖传统、大逆不道的。
所以这种看起来像马,叫起来也像马,而且刚刚好各方面都不如武士们的战马优秀,又只需要雇佣几个猎人给那么一两银子让他们去山里捕捉再阉割以控制其暴烈脾气便可勉强充当坐骑的生物,自然就成为了武士们眼里的“绝佳选择”。
解决问题不如维持自己的尊严重要,这在哪个国家的贵族里边都不算是少见的现象。
亨利知道这一切,是因为他们在两百年前就已经这么做了。
真正的驯服是一个产业,需要很多人力物力和空间长时间进行,而野生的抓来阉割之后勉强骑乘则只在需要的时候花点钱请个猎人就够。
与贵族战马区分开来保全了他们的荣誉又勉强有东西可以用还省钱,简直就是刚好挠在了含蓄又讲究的和人痒痒点上的一套方案,因此自然也得以延续至今。
小心注意不踩着树枝的一行人从林间直线穿梭,而骑着三趾马的足轻则只能从距离更长的辅道绕道行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