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大讼师 > 正文 284 当堂辩证(一)
由刘大人亲自查证,查获凶器一把,”付怀瑾将焦三的刀拿上来,“经过仵作验尸,伤口吻合,死者高德荣确属这把刀所杀。”
    “除凶器外,当日和他一起饮酒的焦三,留在现场,穿着血衣气定神闲坐在椅子上。高远进去后,用绳索将其困住。这过程中焦三并未反抗且并未开口辩驳。”
    “焦三。”付怀瑾问道:“案发前,你可与高德荣在饮酒?”
    焦三答道:“是!”
    “可曾有外人进入?”
    “没有。”
    付怀瑾颔首,和众人拱手,道:“当日,除别院十一个下人以及高远外,就只有焦三一人在别院之中。”
    “除凶器,人证外。焦三的杀人动机亦非常之明显。”付怀瑾拿出一份官府备案的武官文书,“这一份,是常胜武馆备案的文书,焦三和他的好友常胜一起榆钱村合开武馆。如今正在修装,据焦三所言,除他二人外高德荣在半年前曾答应一起合伙,但因为没有场地,其后高德荣又外出,至今高德荣不曾参与武馆的事。”
    “武馆投入很大,焦三已出近四千两,捉襟见肘的他,终于等到高德荣。于是迫不及待地去找高德荣。两人见面叙旧后,高德荣拿出一千两的银票给他。”
    “焦三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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